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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现在对A类型的变量的某种操作需要多态(对X,Y有不同的做法),那么这样的限制就逼迫人把该操作写成A的成员函数
既然存在“对A类型的变量的某种操作”,那么把该操作写成A的成员函数不是很自然吗?假如该操作对X、Y有不同的做法,但又属于一类操作,将其抽象为一个成员函数不是正好吗?假如该操作在X、Y中没有统一的规范,那可以把它们看作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,不是吗?